济南市轨道交通R1线工程车站信息
| 数据名称 | 数据类型 | 文件大小 | 更新时间 |
| 济南市轨道交通R1线工程车站信息_xml | XML |
1K | 2019-05-01 03:56:28 |
| 济南市轨道交通R1线工程车站信息_json | JSON |
1K | 2019-05-01 03:56:28 |
| 济南市轨道交通R1线工程车站信息_xls | XLS |
2K | 2019-05-01 03:56:28 |
| 济南市轨道交通R1线工程车站信息_csv | CSV |
1K | 2019-05-01 03:56:29 |
济南市摩托车机动车维修站点分页查询服务
济南市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数据量查询服务
济南市直管过街天桥基本信息
济南市国三柴油车注销名录分页查询服务
济南市机动车排放维修治理M站名单分页查询服务
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小康寨行动计划
该业务限于省级以上商务部门,该目录对应数据不再更新
各类文献资源经过加工录入信息形成馆藏,包含书名、作者、出版社等信息
根据公安部123号令《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五十八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应当在十五日内到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或者违法行为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和考试。拒不参加学习,也不接受考试的,其机动车驾驶证将被停止使用。下列驾驶人的驾驶证累计记分已满12分,请到违法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后,凭交警大队出具的复考通知,到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管所考试中队(长江考场)或违法地车管所申请参加学习和驾驶考试,考试合格前,驾驶证停止使用。
湿地保护宣传教育和培训
暂时没有评论,欢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