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3-10-08 16:1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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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根据群众举报,我局专卖执法人员在东莞市虎门镇北栅社区南坊路1号“东莞市虎门永润百货商店”进行执法检查时,查获当事人经营的“双喜(软)”、“好日子(软吉祥)”、“白沙(软)”、“特美思(专供出口)”等27个品种共16.46万支卷烟。当事人持有我局核发的有效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证号为: 440852212880),但其无法提供该批卷烟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有效证明,其经营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我局依法将上述违法经营卷烟予以先行登记保存,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
市烟草专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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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烟草专卖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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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0-08 16:10: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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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06 00:00:00 |
东莞市虎门镇北栅社区南坊路1号 |
陈永初442530197007051734 广东省陆丰市南塘镇八厝村六巷5号 |
东莞市虎门永润百货商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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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处以当事人未在当地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进货的国产真品卷烟总值(59014元)百分之九的罚款(5311.3元),并把国产真品卷烟14.16万支发还给当事人;
(2)处以当事人所销售的非法生产卷烟总值(4020元)百分之五十的罚款(2010元),没收非法生产的卷烟1.08万支并予以公开销毁;
(3)处以当事人无证批发卷烟总值(4335元)百分之六十的罚款(2601元)。
(4)没收无标志外国卷烟、专供出口卷烟1.22万支;
(5)责令停止上述违法经营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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