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元 |
25940.03万元 |
21562.6万元 |
2018年省文化厅"三公"经费预算总额514.23万元,较上年增加17.29万元,增长3.6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260.69万元,主要是增加了因公出国(境)费预算,具体为: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总额117.2万元,较上年增加21.2万元,增长22.0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6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葡萄牙里斯本中国文化中心建设项目启动;二是出国住宿费标准提高,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国外住宿费也不断增加,为此,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外事侨务办公室转发了《关于转发财政部、外交部关于调整因公临时出国住宿费标准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赣财行[2017]32号),从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新的住宿费标准。公务接待预算总额160.05万元,较上年减少1.08万元,下降0.7%,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41.89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贯彻落实"厉行节约"等有关规定,加强内部控制,从严从紧控制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预算总额236.5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236.53万元),较上年减少2.65万元,下降1.11%,其中一般公共预算安排153.8万元。主要原因是继续加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的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预算总额。 |
187219485.14元 |
616487882.02元 |
38613070.22元 |
546670712.42元 |
江西省文化厅是主管江西省文化艺术事业的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文化艺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和制订全省文化事业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组织或监督实施。2、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文化体制改革,指导艺术创作和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的发展;归口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活动。3、制订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指导、协调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实施省重点文化设施建设,指导管理省级公共文化设施。4、归口管理文化市场;研究文化市场的发展态势,制订全省文化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文化市场稽查和电影发行、放映工作负责音像制品的批发、零售、出租、放映和进出口等管理工作。5、指导和管理社会文化、图书馆事业,制订各类社会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建设和发展。6、归口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研究和制订文物博物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或监督实施;指导文物的保护和管理工作。7、归口管理对外文化工作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台湾的文化交流。8、指导本系统艺术教育工作和文化艺术、图书资料、文物博物专门人才的培养;指导文化艺术、文物博物、图书资料等方面的科研工作。9、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纳入本套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单位共20个,包括:江西省文化厅(本级)、江西省文化厅(事业)、江西省赣剧院(江西省赣剧暨弋阳腔保护传习中心)、江西省直文化系统保育院、江西省图书馆、江西省群众艺术馆、江西省艺术研究院、江西省艺术档案馆、江西画院、江西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江西省博物馆、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南昌八一起义纪念馆、井冈山革命博物馆、安源路矿工人运动纪念馆、瑞金中央革命根据地纪念馆、江西省艺术职业学院、江西省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保护中心、江西艺术中心(江西省美术馆)及江西省文化厅直属改制院团经费管理中心。本部门2017年年末共有编制人数1586人,其中:行政编制56人、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编制13人,事业编制1509人,自收自支事业编制8人。年末实有人数2306人,其中:在职人数1307人,离休人员50人,退休人员596人,其他人员342人,遗属人员11人。 |
24341.27万元 |
31274.13万元 |
0元 |
157100775.31元 |
16056202.29元 |
0元 |
5505966.69元 |
572368845.11元 |
359451227.28元 |
(一)收入预算情况:2018年省文化厅收入预算总额为55615.4,较上年下降2153.21万元,下降3.73%,其中:财政拨款21562.6万元,较上年增加2056.2万元,增长10.54%;事业收入1800万元,较上年下增加300万元,增长20%;事业单位经营收5597万元,较上年增长1724万元,增长44.51%;其他收入701.98万元,较上年增加671.98万元,增长2239.93%;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13.79万元,较上年增加13.79万元,增长100%;上年结转25940.03万元,较上年下降6919.18万元,下降21.06%。 (二)支出预算情况:2018年省文化厅支出预算总额为55615.4万元,较上年下降2153.21万元,下降3.73%,其中:按资金性质划分:基本支出24341.27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7303.62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688.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032.17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317万元;项目支出31274.13万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2805.09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2095.9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72.03万元,资本性支出5932.0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9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教育支出6473.6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137.5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62.53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划分:工资福利支出20108.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4784.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404.2万元,资本性支出6249.09万元,其他相关支出6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2018年省文化厅部门预算支出中当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21562.6万元,较上年增加2056.2万元,增长10.54%,具体支出情况是:教育支出3189.8万元,文化体育和传媒支出16632.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90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8.2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情况:2018年省文化厅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等重要事项的说明:2018年省文化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80.86万元,比2017年预算减少148.47万元,下降23.59%。具体支出情况是:办公费6.78万元,印刷费5万元,邮电费14.99万元,差旅费56.52万元,会议费41.72万元,福利费13.66万元,日常维修费6.04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59.1万元,办公用房水电费11.86万元,办公用房取暖费0万元,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3.4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39万元,其他费用240.32万元。 (六)政府采购情况:2018年省文化厅部门所属各单位政府采购总额16151.52万元,其中采购货物预算5519.46万元,工程预算6568.17万元,服务预算4063.89万元。 (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17年8月31日,部门共有车辆7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59辆,执法执勤用车11辆。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的设备。 (八)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18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部门预算中200万元以上的,且进行了绩效评审的项目),涉及资金293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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