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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五条第三款 2.《外资企业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2001年第301号)第三十九条 |
2017年2月 |
外商场地使用费 |
《转发财政部、国家土地管理局关于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场地使用费征收管理的通知》(粤财外〔1996〕7号) |
广州市财政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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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非税收入管理办法》(广州市政府令2006年第1号)第八条 |
2017年2月 |
征收其他非税收入 |
暂无 |
广州市财政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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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本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营业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营业税。” 第十六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
2017年2月 |
营业税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执行 |
广州市地税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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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企业所得税法》 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依照本法的规定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十九条:“企业所得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法规定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
2017年2月 |
企业所得税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企业所得税法》执行 |
广州市地税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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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 第十三条:“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
2017年2月 |
个人所得税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税个人所得税法》执行 |
广州市地税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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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凡缴纳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都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第六条:“城市维护建设税应当保证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具体安排由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实施细则,并送财政部备案。” 《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号修订)第二条:“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是指缴纳消费税、增值税、营业税的国营企业、集体企业、个体经营者以及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学校、部队等一切单位和个人。” |
2017年2月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及《广东省城市维护建设税实施细则》执行 |
广州市地税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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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第八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办理。” 第九条:“房产税由房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 |
2017年2月 |
房产税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及《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粤府[1986]168号)执行 |
广州市地税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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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第十条:“印花税由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管理。” 第十四条:“印花税的征收管理,除本条例规定者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
2017年2月 |
印花税 |
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执行 |
广州市地税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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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第十条:“土地使用税由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征收。土地管理机关应当向土地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供土地使用权属资料。” 第十一条:“土地使用税的征收管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30号)第五条。 《印发广州市工业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的通知》(穗府[2009]57号)。 |
2017年2月 |
城镇土地使用税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及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
广州市地税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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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五条:“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税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地国家税务局和地方税务局应当按照国务院规定的税收征收管理范围分别进行征收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属于本法所附《车船税税目税额表》规定的车辆、船舶(以下简称车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为车船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缴纳车船税。” 第十一条:“车船税的征收管理,依照本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规定执行。” |
2017年2月 |
车船税 |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法》《关于我省车船税征收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府[2011]150号)执行 |
广州市地税局 |
2019-06-21 13:59: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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