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非贵阳市籍车辆通行规定车辆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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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提供方
贵州贵阳 市公安交管局
开放条件
主动开放
最新更新时间
2018-03-19
更新频率
按年

数据介绍

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关于非本市9座以下载客汽车通行管理规定的通告》于2011年7月实施并于2014年7月8日调整修订。《通告》中对于“非贵阳市籍车辆驶入贵阳市一环及一环以内的”作出了严格规定:未备案非贵阳市籍车辆临时驶入我市一环(含一环路)以内道路的,连续行驶时间最长不得超过4天,再次驶入须间隔4天以上(即“开四停四”)。凡违反上述规定行驶的,将被电子警察取证,并根据相关法规予以处罚。现将违反上述规定的未备案非贵阳市籍小客车公示如下(该公示内发布的车辆违反限行交通违法只作警示和提醒,不予处罚;除公示日外仍有违反的直接纳入处罚,不再公示),公示车辆见附件

数据详情

  • 资源格式: 
  • 数据量: 4891
  • 发布日期: 2017-01-1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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