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YJ |
ZJGLFS |
2018NDSR_WY |
SFXM |
ZSDW |
2018NSFCS |
SFBZ |
SFFW |
UPDATE_TIME |
BZ |
ND |
| 粤府〔1995〕62号,粤价函〔1996〕32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办明电〔2015〕13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0 |
矿产资源补偿费(不含煤炭、原油、天然气) |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0 |
1.征收矿产资源补偿费金额=矿产品销售收入×补偿费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
2.自2014年5月1日起免征省级收入;
3.自2016年4月1日起减免矿产资源补偿费地方收入;
4.自2016年7月1日起,全部矿产资源品目矿产资源补偿费率降为零。 |
采矿权人 |
2019-05-17 16:17:43 |
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全额免收 |
2018 |
| 《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国务院令第592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0 |
土地复垦费 |
市、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
0 |
土地复垦费的数额,应当综合考虑损毁前的土地类型、实际损毁面积、损毁程度、复垦标准、复垦用途和完成复垦任务所需的工程量等因素。土地复垦费的具体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价格主管部门及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
因挖损、塌陷、压占等造成土地破坏,没有条件复垦和复垦不符合要求的用地单位和个人 |
2019-05-17 16:17:43 |
我市没有收取此项费用。根据《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农业局关于进一步支持我市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国土规划【2016】247号)和《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穗规划资源字〔2019〕65号)要求,对需土地复垦的,由用地单位、镇街与银行签订监管协议,由用地单位缴存复垦保证金,在用地单位自行复垦并验收合格后退回复垦保证金。 |
2018 |
|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0.106 |
不动产登记费 |
广州市越秀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
33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登记申请人 |
2019-05-17 16:17:43 |
对小微企业免征;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土地登记证书费全额免收 |
2018 |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国发[2008]3号,粤府〔1998〕72号,财税〔2014〕77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0.8108 |
土地闲置费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番禺区分局 |
3 |
闲置一年以上的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
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动工开发的用地单位 |
2019-05-17 16:17:43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2018 |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国发[2008]3号,粤府〔1998〕72号,财税〔2014〕77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1136.4 |
土地闲置费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沙区分局 |
2 |
闲置一年以上的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
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动工开发的用地单位 |
2019-05-17 16:17:43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2018 |
|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18883.056 |
不动产登记费 |
合计 |
548260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登记申请人 |
2019-05-17 16:17:43 |
对小微企业免征;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土地登记证书费全额免收 |
2018 |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国发[2008]3号,粤府〔1998〕72号,财税〔2014〕77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192.846822 |
土地闲置费 |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
6 |
闲置一年以上的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
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动工开发的用地单位 |
2019-05-17 16:17:43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2018 |
|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国发[2008]3号,粤府〔1998〕72号,财税〔2014〕77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2069.77 |
土地闲置费 |
合计 |
16 |
闲置一年以上的按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 |
因企业自身原因导致超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或者划拨决定书约定、规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尚未动工开发的用地单位 |
2019-05-17 16:17:43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 |
2018 |
| 《物权法》,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
2299.35 |
不动产登记费 |
广州市花都区交易登记中心 |
26229 |
住宅类:80元/件;非住宅类:550元/件;证书工本费:核发一本不动产权属证书的不收取证书工本费。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
登记申请人 |
2019-05-17 16:17:43 |
对小微企业免征;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省级及省级以下向企业征收的土地登记证书费全额免收 |
2018 |
| 《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粤府令146号,粤发改发电〔2014〕34号,粤财办明电〔2015〕4号,粤发改价格〔2016〕180号 |
缴入地方国库 |
28047.572048 |
耕地开垦费 |
合计 |
131 |
(一)县、县级市辖区内18元/平方米;
(二)地级以上市辖区内(不含所辖县、县级市)28元/平方米;
(三)占用基本农田区耕地的加收20元/平方米。 |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和个人 |
2019-05-17 16:17:43 |
对非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全额免征,对营利性养老和医疗机构建设减半收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免征。 |
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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