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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六条第二款:“燃气车辆更换车用气瓶的,应当将新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并凭检验机构出具的消除使用功能处理证明文件办理旧瓶注销登记。”
2. 《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车用气瓶产权单位应当凭检验机构出具的消除使用功能处理证明文件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书注销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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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0 16:34:39 |
检验机构 |
市市场监管局 |
检验机构出具的消除使用功能处理证明文件 |
用于办理燃气车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书注销 |
将注销气瓶送至具有车用气瓶检验资格的单位办理出具消除使用功能处理证明。 |
| 1.《广州市违法建设查处条例》(2001年8月2日广州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2年8月29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修订 根据2015年5月20日广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因行政区划调整修改等六十六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相关单位和个人应 |
2019-11-20 16:34:39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由规划部门出具;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由住建部门出具;3.《广州市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信息录入管理证明书》由各街道办事处出具。 |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备案证明 |
用于办理电梯安装施工告知 |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办事指南如下: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355743196030114009001;2.《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办事指南如下: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82612P30114001003;3.《广州市临时性建筑和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开工建设 |
| 《广州市气瓶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市政府令第145号)第十六条第一款:“营运车辆的车用气瓶产权单位向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的,应当提交车辆营运资格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 |
2019-11-20 16:34:39 |
公安部门、交通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 |
车辆营运资格证书、机动车登记证书 |
用于办理营运车辆的车用气瓶使用登记 |
车辆营运资格证书可向市区交通管理部门办理。
机动车登记证书向市区公安部门办理。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007483172Q30106054000.html?region=440100 |
| 《广州市质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质监〔2015〕88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4点:“申报单位应向市质监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二)根据申报项目还应提交的其它材料4.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示范(试点)建设批准立项文件及建设方案。” |
2019-11-20 16:34:39 |
验收专家组 |
市市场监管局 |
示范(试点)建设批准立项文件及建设方案 |
用于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申报(开展标准化示范(试点)建设项目申报);证明材料已修改为:示范(试点)验收材料 |
验收意见等材料在验收现场由验收专家出具,试点单位持有。 |
| 《广州市质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质监〔2015〕88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3点:“申报单位应向市质监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二)根据申报项目还应提交的其它材料3.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项目申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成立文件。” |
2019-11-20 16:34:39 |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 |
市市场监管局 |
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批准成立文件 |
用于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申报(承担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项目申报) |
由国家市场监督总局、省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或依申请公开。 |
| 《广州市质监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穗质监〔2015〕88号)第十三条第二项第5点:“申报单位应向市质监局提交下列申报材料:(二)根据申报项目还应提交的其它材料5.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申报: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 |
2019-11-20 16:34:39 |
颁证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 |
采用国际标准产品认可证书 |
用于广州市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申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项目申报) |
由省市场监督局备案的颁证单位颁发,申报单位持有。 |
|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穗府办规〔2016〕8号)第三点第一款第(一)项“住所、经营场所位于区以上人民政府或行政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工业园、科技园、产业园、孵化器、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等园区,或者位于高校、市级以上科研单位范围内的,可提交园区管委会(高校、市级以上科研单位)出具的场地使用证明。”第(二)项“住所、经营场所位于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 |
2019-11-20 16:34:39 |
园区管委会(高校、市级以上科研单位);广东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含中新广州知识城、国际生物岛)、天河中央商务区相应管理机构或其授权部门;当地人民政府或其派出机构、村(居)民委员会等部门(单位) |
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市场监管局 |
场地使用证明 |
用于申办营业执照 |
以开具场地使用证明的部门(单位)公布的办事指南为准 |
| 《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穗质监规字〔2017〕2号)第九条:“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采取随时申报项目、定期下达计划的方式,每年申报时间截止到当年的6月30日,重大和亟需的项目不受上述申报时间限制。申报单位对拟制定的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项目,应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广东省地方标准和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等范围内进行查新。
” |
2019-11-20 16:34:39 |
市标准化研究院 |
市市场监管局 |
查新报告书 |
用于申报广州市公共服务类地方标准 |
向市标准化研究院前台申请查新,报告结果可申请快递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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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18〕15号)第三章 申报条件 第十一条(四)……其中,企业或盈利性组织,其经营规模、年利税额、总资产贡献率等指标在近3年居全市同行业前列 |
2019-11-20 16:34:39 |
企业、组织等所属市主管单位、中介机构、权威媒体等 |
广州市市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秘书处 |
主要市场指标证明材料 |
用于申报广州市市长质量奖 |
申报人到相关政府部门、中介机构、权威媒体等申请开具国际或国内市场占有份额指标及证实性材料。 |
| 广州市专利工作专项资金(发展资金)项目年度申报指南 |
2019-11-20 16:34:39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
市知识产权局 |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年费收据 |
用于申请专利资助资金 |
申报人在缴纳专利年费后即可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获得。扫描上传广州专利资助系统提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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