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交通运输部批准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外商投资企业(自贸区内企业除外)办理《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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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的违法情形的行政处罚
未办理登记手续,擅自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的行政处罚
对经营国际船舶运输业务和无船承运业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二十四条的行为的行政处罚
对未经安全条件审查,新建、改建、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的行政处罚
依法对港口经营人从事港口经营活动进行的行政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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