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

  • xls
  • json
  • csv
  • 1
  • 177
  • 48
数据提供方
广东中山 中山市公安局
开放条件
完全公开
最新更新时间
-1-11-30
更新频率
每月

数据介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107条之规定,中山市交通警察支队委托市路安交通拯救服务有限公司对交警部门扣留的机动车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出已达到处理期的大、小型汽车,现将车辆资料予以公布(见附件)。 请上述机动车辆的车主或所有人从通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到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各大队办证厅办理违法行为记录的核销手续,逾期不前来办理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对车辆予以处理,并依法追究车辆所有人的法律责任。

数据详情

  • 资源格式:xls json csv 
  • 数据量: 13
  • 发布日期: 0000-00-00 00:00:00

数据下载 数据预览

数据名称 数据类型 文件大小 更新时间
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2019).xls
Csv
副本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2019年第8期.xls
Csv
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模板.xls
Csv
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2019).xls
Json
副本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2019年第8期.xls
Json
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模板.xls
Json
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2019).xls
Xls
副本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2019年第8期.xls
Xls
处理扣留违法车辆名单—小型汽车(发动机号)模板.xls
Xls

数据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欢迎发表评论!

评论

本部门提供的数据 更多

  • 广东省口岸签证机关电话和时间一览表

    广东省各个口岸签证机关电话和上班时间

  • 机动车驾驶人逾期未体检

    年龄在70周岁以上,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或者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在三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明的人员情况。

  • 出入境部门地址及电话一览表

    各个出入境部门地址及联系方式

  • 机动车临界报废通告

    截止2016年9月30日,下列机动车将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自通告之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通告之日起二个月内仍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 机动车临界报废清单

    下列机动车将达到国家规定的强制报废标准;自通告之日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报废车辆交售给机动车回收企业,办理机动车注销登记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等有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在通告之日起二个月内仍不办理注销登记的,交警部门将依法公告其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作废。

关联数据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