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行政处罚
抱歉,暂无数据可供下载!
暂时没有评论,欢迎发表评论!
对港口经营人在取得经营许可证后又不符合相关规定的行政处罚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制港口,根据《厦门港口局2018年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港口工作要求》(厦港党[2018]49号文)要求,财审处2018年开展两次“双随机”港航行政规费的稽查工作。
负责监督管理港口危险货物装卸、堆存
港口经营许可证注销
对水路运输辅助业务经营者拒绝管理部门根据规定进行的监督检查、隐匿有关资料或者瞒报、谎报有关情况的行政处罚
暂时没有评论,欢迎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