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F_SY |
CF_CFMC |
CF_XZJG |
CF_YJ |
CF_JDRQ |
CF_CFLB1 |
DFBM |
CF_XDR_SHXYM |
CF_XDR_MC |
CF_CFLB2 |
CF_WSH |
UPDATE_TIME |
CF_JG |
ZT |
| 该公司在未取得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不具有提供专利代理服务的执业资质的情况下,共提供专利代理服务6项,违法所得8000元。 |
无资质专利代理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广东省专利条例》第五十六条的规定。 |
2017-01-14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91440106304580753N |
广东品兴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 |
/ |
穗知查代字〔2016〕5号 |
2017-03-15 23:56:52 |
1、 责令立即停止专利服务行为;2、 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8000元。 |
正常 |
| 根据我局市场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丽允坊牌蚂蚁双参通痹丸”药品标注有“风湿骨病专用、国家发明专利号ZL93100740.2”字样。2014年3月27日的《羊城晚报》B1版登载的“丽允坊牌蚂蚁双参通痹丸”药品广告有“发明专利(专利号ZL93100740.2)”内容,并显示该药店为广州指定专销药店。经专利检索,专利ZL93100740.2已于2009年3月4日因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现已查明,涉案药品的生产日期在专利权ZL93100740.2终止之后。该药店不能提供涉案药品的合法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该药店的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 |
假冒专利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14-07-07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 |
广州市仁和堂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广卫药店 |
/ |
穗知查字〔2014〕14号 |
2017-03-15 23:56: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2.销毁假冒专利产品;3. 没收违法所得3245元。 |
正常 |
| 根据市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销售的“威宝乐卫浴单功能花洒”(型号:WBL-8007)产品标注了“专利号ZL201330881689.8”专利号。经专利检索,该专利不存在。现已查明,该单位销售的“威宝乐卫浴单功能花洒”(型号:WBL-8007)产品标注了“专利号ZL201330881689.8”专利号,该产品包括包装盒、水管、花洒头、花洒座的套装产品。该单位购买花洒头后进行组装并包装成带有“wobonle?”商标盒子的套装产品进行销售,销售数量为131套,销售款项为265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行为。 |
假冒专利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14-06-23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洛溪龙达五金商店 |
/ |
穗知查字〔2014〕17号 |
2017-03-15 23:56: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销毁假冒专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2658元;罚款人民币2658元。 |
正常 |
| 根据相关案件线索反映,该单位销售的“威宝乐卫浴单功能花洒(WBL-8086)”产品标注了“专利技术产品”专利标记。经专利检索,检索不到该专利标记对应的专利权。现已查明,该单位销售了标注有“专利技术产品”专利标记的“带过滤功能的花洒”产品,该单位不能提供对应的专利权,也不能提供相关专利证明文件。我局确认该单位销售涉案产品的数量为55个,销售单价为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行为。 |
假冒专利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14-06-23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浪花洁具商行 |
/ |
穗知查字〔2014〕23号 |
2017-03-15 23:56: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销毁假冒专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440元;罚款人民币440元。 |
正常 |
| 根据我局市场检查发现,该药店销售的“丽允坊牌蚂蚁双参通痹丸”药品标注有“风湿骨病专用、国家发明专利号ZL93100740.2”字样。2014年3月27日的《羊城晚报》B1版登载的“丽允坊牌蚂蚁双参通痹丸”药品广告有“发明专利(专利号ZL93100740.2)”内容,并显示该药店为广州指定专销药店。经专利检索,专利ZL93100740.2已于2009年3月4日因未缴年费专利权终止。现已查明,该药店不能提供涉案药品的合法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该药店的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 |
假冒专利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14-07-07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 |
广州正和药业连锁有限公司大沙分店 |
/ |
穗知查字〔2014〕25号 |
2017-03-15 23:56: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该药店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2.销毁假冒专利产品;3. 没收违法所得3887元。 |
正常 |
| 根据市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销售的“带过滤功能的花洒”产品标注了“专利号ZL2013523110.18”专利号。经专利检索,该专利不存在。现已查明,该单位销售的“带过滤功能的花洒”产品标注了“专利号ZL2013523110.18”专利号,该专利不存在。该单位没有涉案产品的进货及销售记录,也不能提供合法来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二)项之规定,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行为。 |
假冒专利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14-06-23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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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松迪水暖器材商行 |
/ |
穗知查字〔2014〕26号 |
2017-03-15 23:56: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对该单位决定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销毁假冒专利产品;罚款人民币3000元。 |
正常 |
| 根据市场检查发现,该单位销售的“威宝乐卫浴单功能花洒(WBL-8086)”产品标注了“专利技术产品”字样。经专利检索,没有发现该专利标记对应的专利权。现已查明,该单位销售的“威宝乐卫浴单功能花洒”(型号:WBL-8086)产品标注了“专利技术产品”,该产品为包括包装盒、水管、花洒头和花洒座的花洒产品。该单位购买花洒头后进行组装并包装成带有“wobonle?”商标盒子的套装产品进行销售,销售数量为69套,销售款项为168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二)项之规定,该单位的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行为。 |
假冒专利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14-06-23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 |
广州市番禺区大石镇洛溪龙达五金商店 |
/ |
穗知查字〔2014〕31号 |
2017-03-15 23:56: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对该单位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销毁假冒专利产品;没收违法所得1680元;罚款人民币1680元。 |
正常 |
| 该公司在2014年3月27日的《羊城晚报》B1版登载的涉案药品广告有“发明专利(专利号ZL93100740.2)”内容,销售的涉案药品上标注有“风湿骨病专用、国家发明专利号ZL93100740.2”字样,在涉案药品包装盒内宣传册上也有“专利产品、疗效可靠”的内容,涉案产品均为2013年之后生产。发明专利ZL93100740.2专利权已于2009年3月4日因欠费终止。该公司不能提供涉案药品的合法来源,涉案药品的进货、销售记录不齐全,销售记录中的药品计量规格不明确。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 |
假冒专利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14-07-02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91440106587605366W |
广州祥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 |
穗知查字〔2014〕3号 |
2017-03-15 23:56:52 |
1.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2.销毁假冒专利产品;3. 罚款人民币3万元。 |
正常 |
| 2014年6月30日,群众举报该公司有一批涉案产品将以速递方式出货,我局对位于广州市白云区某快递公司进行检查,现场发现该公司正在办理物流货运手续的涉案产品500个(包括未包装的长颈鹿玩具500个、标注有“Design Patent”专利标识的玩具外包装盒500个)。涉案产品外包装上标注有“Design Patent”字样专利标识,该公司无法提供与“Design Patent”字样对应的专利证明文件与授权许可文件。该公司在阿里巴巴国际站上开设网站,在网页里发布涉案产品图片,以电子商务形式销售涉案产品,并以委托加工形式分别委托其它公司代为生产涉案产品及包装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该公司的行为已构成假冒专利行为。 |
假冒专利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14-08-20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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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达洋泰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
/ |
穗知查字〔2014〕42号 |
2017-03-15 23:56: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规定,我局对该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销毁假冒专利产品;罚款3000元。 |
正常 |
| 2014年6月19日我局对广州市三发日用品有限公司的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时,并在该公司的样品陈列架上发现了标注“专利产品 仿冒必究”的“海豚自动上水闪光音乐泡泡枪”(型号A063)。经初步检索该专利已因未缴年费终止,该公司涉嫌构成假冒专利行为。经调查现已查明,该公司在专利权终止后继续在“海豚自动上水闪光音乐泡泡枪”(型号A063)产品包装上标注专利标识并销售该产品,2012年6月19日至2014年6月19日的销售收入为3801.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地(一)项和第(二)项的规定,该公司已构成假冒专利行为。 |
假冒专利 |
广州市知识产权局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 |
2014-07-25 00:00:00 |
罚款 |
440100 |
91440104191049834Y |
广州三发日用品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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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知查字〔2014〕46号 |
2017-03-15 23:56:52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广东省专利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做出如下行政处罚:1. 责令立即停止假冒专利行为;2. 消除假冒专利标记;3. 没收其违法所得3801.6元;4. 罚款1140.5元。 |
正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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